关于日结工作合同要求交押金的问题,求解惑。
海盐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4-27
关于日结工作合同要求交押金的问题,这是不合法的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,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押金,并处以罚款。若给劳动者造成损害,用人单位还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用人单位坚持要求交押金,你可采取以下措施:1.明确拒绝交押金,并告知用人单位此举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。2.若用人单位仍坚持,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,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押金并处罚款。3.保留好相关证据,以备日后维权之需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做到:1.了解并遵守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2.对于用人单位的不合法要求,坚决拒绝并保留证据。3.遇到劳动纠纷时,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。4.必要时,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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